关于印发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信息来源: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2021-09-02
关于印发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 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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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场主体、各有关市场运营机构: |
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<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>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规〔2020〕889号,以下简称“889号文”)、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印发<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>的复函》(国能综函监管〔2021〕118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》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请各有关市场运营机构按本实施细则规定,配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规范开展市场注册、交易组织、安全校核、合同签订、交易执行、交易结算等相关工作,加强信息共享、流程衔接与信息发布,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高效、公开透明的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运营服务。
为帮助市场主体尽快熟悉本实施细则内容,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于近期组织相关培训,请市场主体积极参与。各市场主体在参与交易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,共同维护市场秩序;合理制定交易策略,严肃对待交易合同,严格做好合同履约,自主选择通过合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规范进行交易合同调整;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责任,共同促进清洁能源的大范围消纳,服务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。
10月1日后组织的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(以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为准),按本实施细则执行。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与889号文保持一致。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我单位反馈。后续,如遇国家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及国家有关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等,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组织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研究讨论,补充完善相关条款,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执行。
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(复函版).pdf
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21年9月2日
(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)